《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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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8-30日江苏南京
诚邀: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信息系统或解决方案提供商,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运输、处置等人员
联系人:韩玉琳同
目前不少地区的执法大队已经深入一线,严查商户两件事:
第一:履行、废铅蓄电池管理台账的建立申报登记等工作;
第二:严查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措施不到位、台账混乱等问题。
一旦发现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对想要出手废电池的商家来说,废电池正面临两种情况:1无人回收,2市场垄断。无论是出现哪一种情况,基本都会影响废旧电池的回收价格。因此建议商家,要注意市场风险。
总之,全国多地出台了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法案,经销商、维修工以及回收商以往无证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行为已被列入严打范围。
总结:废电池回收将呈现规范化的趋势
以前,废旧电池回收有许多非正规渠道,因成本低,往往会出现高价跨省收购的情况,而许多人囤下旧电池,会待价而沽,卖给价格更高的回收人。新法规不仅明确规定了回收必须具有正规许可证,同时规定不允许把废旧电池卖给非正规回收渠道,而跨省回收更是不可能。回收厂商还必须拥有正规的回收许可证,正规的专用回收车辆,跨省市运输还必须通过申请拿到许可证,可以说门槛陡然提升。
未来的废旧电池回收市场:会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回收,电池厂商销售回收或将一体化,完全正规化运作,并有严格的监控管理。
以下是该文件文字转换:关于严厉打击誹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的通告
修订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万元,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固废法》修订案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罚则
修订案罚则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无
5-20万元罚款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无
10-万元罚款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无
10-万元罚款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无
10-万元罚款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无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2-20万元罚款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2-2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无退运,50万-万元罚款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限产或停产,50万-万元罚款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或关闭,万-万元罚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各有关单位:
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典型区域、典型企业和典型危险废物类别,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年2月,中共中央*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目前,重庆、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已逐步开展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解决了小微企业不能及时、高效地处理的问题,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协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策要求,交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的最佳环境实践和设备,促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的规范化、标准化,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年11月28-30日在江苏南京共同举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研讨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策研究、环境管理、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的规范化发展。
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和地点时间:年11月28-30日(28日报到)
地点:江苏南京
二、会议主要内容会议主题:大数据助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主要内容
1.我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相关*策解读
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相关标准解读
3.相关省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管理现状
4.典型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
5.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产品类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探讨
6.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7.小散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8.危险废物跨区域转运制度探讨
9.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介绍
10.危险废物第三方服务模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企业服务延伸
11.危险废物收集企业与处理处置企业的协同发展
12.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13.危险废物贮存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14.危险废物包装标准化探讨
15.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信息化平台
16.危险废物智能化仓储系统
17.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1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三、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四、参加单位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3.广泛应用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信息系统或解决方案提供商,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
4.相关产业园区负责人;
5.相关咨询、科研单位、投融资机构的负责人;
6.相关媒体。
五、企业服务1.精准对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相关设备设施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六、收费标准A类(参会费用):/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七、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韩玉琳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