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丹东市水务事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规定,经丹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结合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实际,拟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一流”毕业生);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的路线方针*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应聘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年7月5日至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
应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年7月5日至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6.承诺在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工作三年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年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人、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在校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名考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由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及丹东市水务局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水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