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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再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全额拨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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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11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我县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信息表”;

7.年毕业生应于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由于篇幅有限

完整职位表无法进行刊登

伙伴们可以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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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ieling.gov.cn,下同)。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应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者可在年7月12日9时至7月16日24时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报考部门将对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年7月12日9时至7月17日12时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缴费确认。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年7月12日9时至7月17日24时重新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考部门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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