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妻子抛尸
男子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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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新俊
特约
魏世银通讯员
昝苗苗
实习生
吕彬涵
本报讯39岁的房县男子饶晓飞(化名),因和妻子有矛盾,竟然对其痛下杀手,并抛尸河中。不久前,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房县西河乐园无名女尸案,最终饶晓飞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治权利5年。
2008年7月6日清晨,房县城关镇西河乐园,晨练的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喊:“河里好像漂了个人!”几分钟后,房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赶到现场。尸体打捞上岸后,民警经过调查得知,死者是女子,年龄20至30岁之间。房县警方广泛张贴启事寻找尸源,一直没有获取有效线索。
去年2月15日,房县警方突然收到一封署名望某的来信反映,2008年5月27日是他老伴生日,长女望娟(化名)和女婿饶晓飞同时到襄阳给老人祝寿,次日清晨6点左右,望娟给母亲发来短信:“妈,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自己要注意身体。”因无法联系上女儿,便给女婿打电话,女婿说望娟到朋友家玩去了。“此后就没得任何消息,再后来电话号码也成空号,我们还以为他们外出打工去了。”因突然想起2008年7月,房县县城西河乐园有一具无名女尸,他们担心这被害的人很有可能是自己的女儿。
办案民警对体形、年龄等综合分析,死者极有可能就是望某女儿,他的女婿饶晓飞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3日上午,办案民警传唤饶晓飞,饶晓飞称望娟于2008年7月1日离家出走去向不明。当日下午,在第二次接受讯问时,面对警方掌握的大量事实和证据,无法自圆其说的饶晓飞供述了杀妻抛尸的作案过程。
原来2008年农历五月二十七,是望娟母亲的生日,得知望娟要来给自己祝寿,也为了利用这个机会做做女儿女婿的工作,望娟母亲打电话让他们夫妻回襄阳保康县马桥镇。当晚,二人赶到马桥镇,在镇上一旅馆住宿。次日清晨,当饶晓飞去退房时,发现望娟已坐车先走了。于是饶晓飞赶紧雇车追赶,并在途中将望娟拦下,当日上午一同回到房县租住的屋子。
13时许,饶晓飞叫望娟去看望女儿,望娟不同意,于是二人开始争执并发生厮打,望娟用拳打饶晓飞头部并抓伤他的肚子,一气之下,饶晓飞顺手从墙边抓起一个空啤酒瓶子,朝望娟的后脑猛打下去,由于饶晓飞使的力气大,当时就把望娟打昏在地。
看到头上鲜血流淌昏倒在地的妻子,饶晓飞紧紧掐住望娟的脖子,直到确认其没了呼吸。之后,饶晓飞在家里坐了一个多小时,找了一根鞋带,在望娟的脖子上打一个死结。当晚11点左右,饶晓飞将望娟的尸体抛入河中。
回到家后,饶晓飞连夜清理现场。第二天清晨,他乘车去了襄阳,继而又去了浙江。没过多久,饶晓飞又返回十堰。
就在饶晓飞交代杀妻抛尸作案过程的当日,他被房县警方依法刑拘。
后来,饶晓飞被房县检察院起诉至房县人民法院。
不久前,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饶晓飞因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饶晓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治权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