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十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支队决定对滨江东路部分路段实施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含)型以上载货汽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
二、限行时间及路段:
1、时间: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每日5时至19时。
2、路段:滨江东路曙光路路口东侧至滨江东路虎山瑷河桥西侧桥头。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临时限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年10月1日5时至10月7日19时施行。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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