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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14 17:06:00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斗争,严厉打击*品违法犯罪活动,近日,《丹东市关于举报*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斗争,严厉打击*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我市对举报*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的奖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法》、《辽宁省举报*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报人是指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或以电话、信件、网络、扭送等形式向公安机关实名举报违法犯罪的人员。

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海关等禁*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审查或质询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氯胺酮(K粉)、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标准予以奖励:

(一)举报吸*的;

(二)举报存在吸*问题场所的;

(三)举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等犯罪行为的;

(四)举报非法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化学品的;

(五)举报在逃*品犯罪嫌疑人的。

◆第五条:提供线索举报*品违法犯罪活动,经公安机关直接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一)提供线索直接查获吸*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元。一次性查获吸*人员5名以上(含5名)的,奖励1千元为起点,每增加查获一名吸*人员奖励元,以此类推。每宗案件最多不超过2千元。

(二)提供线索直接抓获*品犯罪嫌疑人的,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和情节适用的量刑标准进行奖励:

1、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和情节适用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每人奖励元;

2、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和情节适用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每人奖励1千元;

3、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和情节适用量刑标准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每人奖励1元;

4、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和情节适用量刑标准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无期徒刑、死刑的,每人奖励2千元。

(三)提供线索直接破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犯罪案件的,根据现场缴获*品种类、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的,每案奖励元;

2、缴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含10克)不满1千克的,每案奖励1千元;

3、缴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每案奖励3千元;

4、缴获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5千元。

缴获其他*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品违法犯罪实际,经换算后对照上述规定奖励。

(四)提供线索直接破获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化学物品的,根据现场查获物品的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一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5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1万元;

2、缴获二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2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千元;

3、缴获三类管制品中的,每吨奖励1千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千元;

4、缴获麻*素、羟亚胺、1—苯基—2—丙酮等制*前体的,每千克奖励1千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2万元。

(五)提供线索直接查处非法种植*品原植物的,按每铲除罂粟株或大麻0株的,奖励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千元。

提供线索直接破获贩卖罂粟壳的,按每缴获1吨奖励1千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千元。

(六)提供线索直接破获制造*品窝点、工厂的,视被捣毁工厂的规模大小和*品类型奖励5千~2万元。

(七)提供线索直接抓获在逃*品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名奖励元;提供悬赏通缉的重大*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金额予以奖励。

◆第六条:举报人同时举报*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两条以上的,按照标准分别奖励。

◆第七条:同一*品违法犯罪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第八条:同一举报行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两款以上不同奖励标准的,可以给予累加奖励,每案最高额度为2万元。

◆第九条:公安机关受理群众举报*品违法犯罪线索或案件,应当由两名侦查人员共同进行。在线索查证属实或破案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视为放弃,举报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

◆第十条: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受理举报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的资料,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纪法规作出处理:

(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敷衍了事,不认真核实查处的;

(三)故意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四)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五)其他构成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举报方式如下:

(一)通过、-3986

(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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