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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17 18:41:00

年暑假到了,省教育厅计划在全省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狠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突出问题。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10种情形,将被重点治理。与大家了解一下治理详情↓↓↓

专项治理分三阶段进行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推广沈阳市做法的通知》,对暑假期间全省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时间为年7月起至9月12日,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重点治理10种行为


  1.中小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0.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

查实必纠、纠必问责


  省教育厅表示,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教师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参与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将依规取消其称号及待遇,从重处罚。

举报联系方式

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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