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市法院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实施方案》,着力执结一批诉讼清收案件和金融难案、骨头案,6月23日,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与丹东市农村商业银行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现场会在丹东市农商银行会议室召开。元宝法院副院长邹德彬、执行局局长刘福一、执行事务中心负责人郝天悦及农商银行主要负责任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现场会上,针对银行案件多、标的额大的特点,元宝法院副院长邹德彬与农商银行负责人对属地管辖19件诉讼案件清仓起底、分类登记,与诉讼案件的责管人员面对面的梳理对接,形成指定联系人日常沟通反馈、定期协调的会商会战模式,建立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对接、部署方案对接、目标任务对接、案件要素对接、责管人员对接、案件承办措施对接的内外协调机制。
农商行负责人通报该行相关工作思路和措施,元宝区法院副院长邹德彬对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行动的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确立了案件责任到人,限期结案的工作指导方针。执行局局长刘福一、执行事务中心负责人郝天悦对农商银行已诉在执的案件进行逐案梳理,解读案件执行难点,对在执案件承办时间点和路线图提出明确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丹东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对元宝法院为执行银行债权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在工作中要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建立互助互通协同共进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推进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开展。
文: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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