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从8个方面入手,认真贯彻落实省*府17号文件精神,重点抓好以大学生为主的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一是根据省*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发〔〕17号)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会同全市28个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丹东市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共同起草了丹东市的实施办法,并以市*府文件正式下发了《丹东市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丹*发〔〕31号),对丹东市就业创业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同时创新提出了下调融资担保手续费、实施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工程以及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扶持力度三项举措,促进了省*府就业创业*策措施的落实。
二是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征集工作,年全地区共走访企业户,累计征集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多条并全部上报省厅。
三是完成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年全地区共招募9名大学生并已全部到岗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年全地区共有名高校毕业生与企业达成见习意向并参与见习。
五是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年全市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共计人,累计发放补贴金额16.9万元。
六是重点做好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年全市共认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75人,安置就业75人,认定零就业家庭42户,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42人,完成了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置率%和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工作目标。
七是继续落实“”人员社保补贴*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年共为多名“”人员发放社保补贴资金多万元。
八是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丹劳就字〔〕39号),建立公益性岗位监督检查机制,对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各用人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了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审批流程,积极开发*府公益性岗位,重点用于对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全年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
(信息摘自: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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