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振兴区汤池镇万宝村村民糖尿病患者徐洪荣一医院,进行糖尿病门诊用药认定,这意味着她将享受到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徐洪荣告诉记者,自己是农村的,没什么经济来源,所以一直不想花钱治病,就硬扛着。现在有了*策,糖尿病可以治了,经济负担也大大减轻了。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审核部的负责人武国华介绍说,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外省、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或供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备案,不需要参加体检。没有诊断材料需要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两病”防治指南进行诊断认定。认定备案后,参保人持《丹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诊断审批表》,选择一所“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供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签约后参保人可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降血压、降血糖药品,享受“两病”门诊待遇。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允许变更。“两病”患者按规定在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础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合并使用一个起付标准(50元),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每人每年医保报销封顶线为元,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为元(含门诊统筹元)。
7月20日上午9点,医保元宝分局局长韩福鹏、医保元宝分中心主任杨鹤带领医保工作人员和金山镇卫生院的同志们来到了蛤蟆塘大集,采取发放“两病”门诊用药*策手册、布置展板、现场讲解、答疑解惑等方式,全方位地宣传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