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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强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鞍山市铁西区原农牧和水利局局长关士*在脱贫攻坚中作风漂浮、搞虚假扶贫问题。年,铁西区*府组织企业对南马峪村开展对口扶贫,关士*作为对口扶贫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推进不管不问、不跟踪落实,且在项目未启动的情况下,就将其作为工作成果向上级部门汇报,造成不良影响。年6月,关士*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2.本溪市桓仁县普乐堡镇大青沟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广才在低保贫困户认定工作中违反程序、欺上瞒下问题。年至年,张广才在大青沟村低保贫困户认定工作中,违反议事程序,授意他人制作虚假民主评议表、伪造村民代表签字,致使该村有21人被违规认定为扶贫对象,造成不良影响。年8月,张广才受到*内警告处分。
3.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振江镇西江村*支部原书记于永刚、村委会原会计高运福挪用扶贫资金问题。年至年,于永刚、高运福多次伙同他人挪用财*扶贫互助资金共计5.5万元,用于其他支出。年6月,于永刚、高运福受到开除*籍处分。
4.阜新市彰武县苇子沟镇腰岭岗子村*支部原书记高志宁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费问题。年,高志宁在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向4户危房改造贫困户收取费用共计4万元,用于其他支出,造成不良影响。年2月,高志宁受到*内警告处分。
5.葫芦岛市绥中县范家乡钓鱼村*支部书记杨宝东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年12月至年7月,杨宝东利用工作便利,在其父亲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父亲申报低保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款、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元,造成不良影响。年6月,杨宝东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案例都发生在基层,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背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部署要求,对于此类案件,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省广大*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到了最后的紧要关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治站位,以持续深入推进“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截留款物、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力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大连纪检监察
编辑:苏昕
美编:秋菊
校对:王涛
责编: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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