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根据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丹东户籍高校毕业生中招录*校教研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方式:自主招聘,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本科院校年应届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符合我校教学专业设置需要的丹东籍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7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见招聘计划(附件1:《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年招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丹东地区居民户籍年全日制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毕业时间确定为年—年度,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0时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0时以后出生);
2、思想*治素质好,忠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科研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
有工作单位的在读研究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流程
招聘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10月9日——10月16日24时止。
2、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限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word文档(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报名邮箱(dx.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招聘教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个人简历(本人手写字以内个人经历);
(5)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6)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网上认证(带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年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认真填写《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招聘教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电话告知。鉴于疫情发展形势,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需求设定面试时间。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考核组。考核组由7名考官组成,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面试采取试讲(专题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学科分组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试讲18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问题以专业技术岗位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不得超时)。7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面试成绩满分为分(自我介绍满分10分,试讲满分70分,考官提问满分2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同等条件下,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最终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再次试讲确定。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通知为准)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材料打印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县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制,签订拟聘用协议书。
(六)复审
1、拟聘用人员,按时间要求,协调档案存放单位将个人档案递交至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对个人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并以县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拟聘用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工作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县委组织部实施。考察材料应由两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公章。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
公示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府网站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者,正式办理拟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聘人员后,填写《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的考察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拟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九)岗位空缺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四)因参加面试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自理。
(五)签约时间以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通知时间为准。
(六)招聘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
2、邮箱:dx
附件1: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年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2: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招聘教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校年公开招聘教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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