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市民*局获悉,我市将在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孤儿家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和孤儿家庭,每户补贴元;农村低保、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贴元。本年2月低保金以及救助供养金,将在1月底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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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谢秋林
?丹东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