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城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三个巡察组于9月21日至12月4日,分别对市委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退役*人事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辽宁凤凰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红十字会14个*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巡视办、丹东市委巡察办要求,本轮巡察在紧盯巡察对象主责主业的基础上,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检查,即:聚焦被巡察*组织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常规巡察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反映渠道
(一)凤城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财*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凤城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红十字会。
(三)凤城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退役*人事务局、辽宁凤凰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凤城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财*局
监督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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