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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1 13:10:00

东港检察

五年来,牛某一直有件烦心事儿,自己当年明明出于好心拿出两万元为他人治病,如今却多次追讨无果.......

年7月30日13时30分,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牛某某与钱某追偿权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丹东地区检察机关首次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公务人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会。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冰、第四检察部主任石宏及丹东地区民事检察全体干警现场观摩本次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东港市检察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丹主持。

基本案情

检察官介绍案情

年2月,钱某驾车载着牛某、解某(牛某外甥)等人前往某工作地点,途中不幸发生事故,造成解某受伤住院治疗,钱某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后钱某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欲让解某放弃治疗,牛某帮助钱某筹集2万元钱,让其用于支付解某治疗费用。年8月,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钱某支付相关治疗费用。后经法院调解,钱某自愿承担前期为解某垫付的16万元医疗费用,上述医疗费中,包括牛某垫付的2万元。

年8月,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返还2万元,二人对2万元性质发生争议,钱某辩称自己未向牛某借款,牛某所出2万元钱是用于给外甥解某治病。本案因牛某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牛某以钱某收取2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为由,向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期间牛某因多次索要债务无果,将钱某打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钱某1.4万元。钱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询问钱某,并到看守所提询牛某,征求牛某代理律师意见,了解到双方经过多次诉讼,积怨已久,矛盾较深,牛某有多次过激的语言和行为,钱某也是寸步不让,经法院及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为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促进双方矛盾化解,召开本次听证会。

释法说理

听证会上,申请人律师陈述了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双方当事人针对其具体诉求与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

听证人员就本案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证据采信等相关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并同本案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当事人提出问题。

案结人和

在主持人、办案检察官、听证员共同调解下,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牛某撤回监督申请,不再向钱某主张2万元,钱某向法院撤回执行案件申请,不再要求牛某赔偿1.4万元。

听证员说

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雅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宋雅梅

东港市*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协委员郭建红

“东港市检察院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对民事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并邀请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借助社会力量对案件发表参考意见,集思广益,兼听则明,既能提高办案质量,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希望这种形式大力推广。”

辽宁方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广慧

东港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会员、人大代表谷清春

东港市纪律监察委员会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兴玉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冰总结时表示:

“此次听证充分落实高检院张*检察长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听证工作的要求精神,改变了检察机关书面审查、坐台办案的被动模式,不仅为当事人搭建了充分表达意见的平台,更是阳光司法的生动体现。通过听证对案件也有了更透彻的认识,为公正合法办案提供了保障,在彰显司法公正的同时提升了办案质效。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更好地践行民事检察监督过程公开司法理念,切实提升法律监督透明度所作的有益探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丹发言

“这次听证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有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能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通过听证员的客观评价,促使本案中有争议的问题进一步明晰,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有助于推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调动听证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的积极性。有助于矛盾纠纷化解,让双方更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促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检察机关调解结果。今后,东港检察院将积极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制度,力求规范化与常态化,不断推进民事检察办案质效与公信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供稿:第四检察部

图:王鹏

编辑:王婷婷

审核: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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