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辽宁省委*法委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法干警(单位)”表彰大会。会上,对近三年全省*法战线做出突出贡献的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法干警和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法单位进行表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马原野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法干警,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法单位。
马原野现场接受表彰马原野,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从检七年,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余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为丹东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先后荣获“丹东市优秀公诉人”、“辽宁省十佳公诉人”、“丹东市直机关年度最佳奉献之星”、“丹东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近年来,东港市检察院在东港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检察机关的*治责任和重要使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一等功,辽宁省“忠诚、廉洁、为民”先进*法单位,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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