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年度报告
已经开始啦!
最好早早完成年报哈!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年报期间适时对未年报企业开展抽查工作!
早报早安心~早报早踏实!
这份年报礼包请查收
让您轻松掌控年报关键点
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报送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的时间
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恢复至年6月30日。
年度报告的方式
通过互联网IE浏览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