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新高考综合改革形势下初中升高中招生模式和高中“全优生”的培养模式,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促进作用和导向功能,创新教育多元评价制度,根据《丹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依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采取“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学科素养评定和综合能力评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直和三区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50名全优生。
二、报名条件
1.市直和三区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3.学业成绩全优,九年级考试综合排名在本校10%之前,综合排名要求参考三次考试: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权重占20%)、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权重占30%)和九年级下学期中考网评模拟考试(权重占50%)。
4.身心健康,自理能力强,有较强的合作交流能力,能适应寄宿制生活。
三、报名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就读的初中学校提出参加丹东市第二中学全优生测试的申请。
2.学校审核推荐。学生就读初中学校依据学生九年级3次考试成绩在学校的排名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推荐不超过名额数的学生参加丹东市第二中学全优生综合评价。各初中审核推荐的结果应于6月22日前在校内公示两天(有网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