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年6月30日延长至年12月31日。元宝区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进行网上年报公示,也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进行纸质年报。
个体工商户未按期报送年报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经营活动中受到联合惩戒,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现在,已经临近年报截止时间,特此提示没有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抓紧时间完成。个体工商户在年报时遇到问题,可以与登记机关联系解决。
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山/八道市场监管所:
六道口市场监管所:
兴东市场监管所:
七道/广济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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