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苏凤琴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现场接受表彰。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开展了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全国共人获得殊荣,其中辽宁省6人,丹东市仅苏凤琴一人。这也是丹东市公务员首次获此殊荣。
苏凤琴,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她从检12年,一直在公诉岗位上忠于职守,勇挑重担,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辽宁省人民好干部、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法干警、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全省十佳公诉人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四次。
她曾作为公诉处办案组组长,负责承办轰动国内外的陆俊、*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四大“黑哨”和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受贿案。
庭审中,面对备受瞩目的“大人物”和“大牌”律师,她凭着一股“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在庭审中一次次语“震”四座。她提前介入上级交办的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专案,面对这起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且“零口供”的案件,她带队先后七次前往营口、盘锦提前介入,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五个罪名,依法判处李某无期徒刑。辽宁省纪委专门发来表扬函,对此案办理给予高度评价。
十二年来,苏凤琴同志办理和复核案件余件,负责主办中纪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交办专案20余件,件件保质保量,在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评选中先后六年榜上有名。
她善于从所办理的案件中发现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的线索,采取各种合法、灵活的手段解决执法不公问题,共发现抗诉案源42件,主办、复核抗诉案件38件,最终法院改判33件,改判率达86.8%,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先进个人。
年9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派她担任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辽宁队的教练,给选手集训长达一个月,并带队去北京参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不仅圆满完成省检察院交给她的任务,还为辽宁公诉实现突破做出积极贡献。
在怀孕期间,她参与办理26名被告人非法经营六合彩的专案,经常加班到深夜,临近预产期仍坚持连续开庭八天,最后脚肿得连鞋都脱不下来,休庭时就躺在法院的木板椅子上休息。在专案开庭的过程中,患有腰肌劳损的她始终保持着端庄的坐姿,忍着疼痛坚持到庭审结束,确保了专案庭审的效果。在产假期间,正好赶上她所在部门的案子剧增,她便提前一个月结束产假和同志们一起办理案件,充分体现了青年*员的优秀风范。万欣胡卫卫记者/宋琳文并图值班编辑/何婷婷
责任编辑/郑定成责任编审/魏丹阳主编/李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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