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名全国先进工作者齐聚北京,接受*和国家对于劳动者的最高礼赞。
大会上,我市青年苏凤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苏凤琴不仅仅是一名青年典型代表,还是我市刚刚召开的共青团丹东市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共青团丹东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兼职副书记。苏凤琴表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作为伟大征程的接力者,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也希望丹东广大青年在实现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宏伟目标中,要学习“小巷总理”申传兴的坚守初心,学习“ 英雄”孙景坤的无私奉献,学习“时代楷模”毛丰美的苦干实干,把“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作为座右铭,把勤劳、奋斗作为根植内心的永恒品格。作为时代大潮中的“后浪”,丹东广大青年必将是建设未来中国的中流砥柱。奋斗不能靠空喊,成就不能靠坐等,我们不但要怀有爱祖国、爱人民的满腔热情,更要练就服务祖国、造福人民的扎实本领。迈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应该立足当下,以逆水行舟、时不我待的精神和毅力,把应该做的、通过努力能够做到的事情做到最好,做到极致。要不断厚积青春的蓬勃力量,自觉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立志成为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事迹简介
苏凤琴,现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共青团丹东市委员会兼职副书记,省青联委员、市*协委员、市青联常委。多年来,她立足本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办理专案有质效、诉讼监督见成效、对下指导保良效,在为所在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成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辽宁省人民好干部、省青年五四奖章、省人民满意的*法干警、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全省十佳公诉人、省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四次荣立二等功。她业务精湛,敢挑重担,善办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几年来,她被指定负责主办中纪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交办的20余件专案,件件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多年来,她所办理和复核的案件近千件,件件保质保量,在全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评选中先后六年榜上有名。她心系群众,人性化执法,办案力求法律效果、*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她抓住典型案件有效开展刑事审判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共发现抗诉案源42件,主办、复核抗诉案件38件,最终法院改判33件,改判率达86.8%,被评为诉讼监督先进个人。她忠于职守,潜心专研,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办案之余,她不断加强刑事实务和刑事*策研究,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过七十多篇调研文章和工作经验材料,编写了两本实务教材。她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丹东检察的兼职教师,把自身的经验无私地传授给每一批新进的公诉人员,多次为本地和外地的检察同仁进行专题授课。她总结的“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这五种公诉精神,在辽宁省引起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