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搭建群众学法平台,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今年,金山镇*府、金山镇古城村、元宝区司法局联合投资,建设融合法治宣传和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
山城村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管辖,山城村东与振安区毗邻,南接奶场村,西接古城村,北接金山村,总面积10平方公里,划分四个村民组,有村民户,农业人口人,有耕地亩,山林亩。文化广场坐落在坐落在哈九路两侧,丹东市外环路、路均路过次广场。这里民风淳朴天然、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稳定和谐。每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村民就会聚集在广场进行广场舞、踢毽子等体育文娱活动。山城村先后被认定为辽宁省美丽乡村文明村;辽宁省环境治理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该法治文化广场通过设立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用法治漫画、实例说法、法律小故事、法律名言警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以及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而且这次的展板使用了太阳能发电灯光,老百姓晚上可以也可以看到图片的内容。法治文化广场的建成,让村民在休闲娱乐中轻松获得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进一步提高该村村民、外来游客及路过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元宝区司法局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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