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资源法庭在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成立,统一管辖受理全市三县(市)三区环境资源案件。该法庭成立伊始,受理了丹东市第一起环境资源行*案件,原需当事人往返数百公里、至少一天才能完成的立案,现通过远程网上操作,15分钟就得以解决。
元宝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民事案件,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式接收起诉材料,同时加大对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优势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力度,使群众诉讼更加省时、省力、省心。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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