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丹东市*群服务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组织面试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辅助性岗位12名,具体岗位由丹东市*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有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符合丹东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策条件,人员身份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③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④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⑤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⑥自谋职业的*队退役人员;⑦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⑧*人配偶;⑨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⑩烈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和安排。
4、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5、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日常操作和残疾儿童教学经验及尊老敬贤擅于同老同志交流,细心周到、乐于奉献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年2月18日—3月1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报名-(丹东市*群服务中心办公室)
面试时间:报名后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春阳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4)社区零就业家庭申请表原件(近期申请)
(5)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帐单(必须个人缴纳)
(6)无工商注册承诺书
(7)2张近期一寸照片(红底)
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
(1)初审由本人提供报名材料提交用人单位进行初审。
(2)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聘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聘期三年,协议期满自动退出,不再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待遇。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元,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策规定由财*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为首次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觉排队,排队间距不小于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