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4/25 19:41:00
关于全市幼儿园复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复学时间安排的通知各地区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市指挥部决定:自6月17日起,我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符合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具备复园(复学)条件的,经属地指挥部审核通过,可以复园(复学)。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责任,指导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号)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核实教职工和幼儿、学生返园(返校)前30天内的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对参与复园(复学)运转活动的所有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返园(返校)复岗。要对照《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学条件验收评估细则》组织属地联防联控相关部门对申请复园、复学的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进行验收评估,合格一批复园(复学)一批,确保复园(复学)安全有序。丹东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年6月1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