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13日13时26分,延安高交大队志丹中队民警通过视频巡逻时,发现陕J7H***和陕J0F***两辆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延吴高速上行线志丹东匝道导流线上,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且后方并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车载乘客下车来回走动,很多高速行驶的车辆从其车旁呼啸而过,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对其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了拍摄取证,随后联系其驾驶员前来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询问得知,两车驾驶员互相认识,将车停在高速导流线上竟是为了打个招呼,问候一下,全然不顾生命安全。通过民警的严厉批评和教育后,两驾驶员认识到在高速公路导流线上停车的行为是错误且危险的,虚心接受处罚和教育,最终受到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的一种,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更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掉头或停放。
来源:延安高交大队志丹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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