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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号令),现将新增设的3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公告如下:
医院门前
山上街—红*苑小区路口
白房路—福景园农贸大市场路段
经山街九水峡农贸大市场路段
江山街—宾馆路路口
江山街—爱民街路口
江山街—仁忠后路路口
江山街—宝山大街路口
滨江中路—大众南路路口
滨江东路—东升路路口
G国道—武庙线路口
G国道—辽东学院门前
G国道—东楼线路口
G国道—高速丹东西站路口
G国道—九连城镇龙头村路口
G国道K+米(宗裕城小区门前路段)
G国道K+米(宗裕城小区门前路段)
青年大街—富贵家园小区路段
青年大街—韩国城小区路段
五龙背火车站站前路口
临江后街—东升路路口
体育馆路—浴池胡同路口
胜利街—丹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门前
胜利街—胜同线路口
*海大街—消防路路口
山上街—宝山大街路口(八道沟桥上)
丹东市第二十六中学门前
金山大街—金海澜山小区门前
站前路高铁桥下
锦江街—老安东阁门前
振八街—兴五路路口
上述3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从年2月1日起开始运行,依法对违法停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处罚。望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创建平安和谐丹东做出贡献。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年12月21日
来源/丹东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编辑/何婷婷
责任编辑/王强郑定成编审/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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