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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9 1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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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对王某某作出刑事判决。


  据悉,年10月至年4月间,王某某明知对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向东港市小甸子一炼铅厂先后六次出售废旧铅蓄电池约吨,销售额元。年1月,王某某又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向宽甸满族自治县炼铅厂出售废旧铅蓄电池约60吨,销售额48万元。综上,王某某销售废旧铅蓄电池合计约吨,销售额人民币元,获利人民币3万元。


  年1月18日,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王某某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最终,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王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新《固废法》正式实施后,各地不断加强对废电池回收市场的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车电池销售点、维修点,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点,大家要特别注意:

1、废铅蓄电池存放点是否规范

2、是否设立警示标志

3、管理台账是否健全

4、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是否申请回收许可证


  以上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大家,废铅蓄电池只能委托给*府指定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处置,千万不要私自从事买卖废铅蓄电池。


  案例:


  海南海口:无证运输废弃电池,司机面临3万-10万罚款


  9月27日晚,一辆货车来到秀英港,欲将一车废旧铅酸蓄电池从海口拉往广东省吴川市,被港口工作人员拦停检查。经检查,这辆车属于危险货物运输,但该车却未走危险货物运输通道,而是进入普通货物运输通道。


  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随即指派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联合调查。经初步调查,执法队员将涉嫌无经营许可、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司机加以控制。对其所驾驶的货车进行暂扣,当事司机还将受到3万元至10万元的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广西柳州:非法收购个废电池,维修工被抓
  近日,广西柳州警方全面整治电动车“盗、收、销”产业链,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维修和废品回收行业开展排查和整治。整治中,警方发现一家维修店涉嫌非法收购电动车、摩托车电池类等危险物品,并在突击检查中成功查获99个电动车铅酸电池和20个摩托车铅酸电池。


  经调查,民警发现该维修店老板韦某在无营业执照、无危险废旧收集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开展营利活动,违反《固废法》第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讯,韦某对非法收购危险废旧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案件仍在深挖办理中。


  四川: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利益链条


  随着新《固废法》逐步实施,四川多市还开展废电池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将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新《固废法》的内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利益链条,坚决遏制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不少地区的执法大队已经深入一线,严查商户两件事:第一:履行、废铅蓄电池管理台账的建立申报登记等工作;第二:严查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措施不到位、台账混乱等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对想要出手废电池的商家来说,废电池正面临两种情况:1无人回收,2市场垄断。无论是出现哪一种情况,基本都会影响废旧电池的回收价格。因此建议商家,要注意市场风险。
  总之,全国多地出台了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法案,经销商、维修工以及回收商以往无证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行为已被列入严打范围。
  总结:废电池回收将呈现规范化的趋势
  以前,废旧电池回收有许多非正规渠道,因成本低,往往会出现高价跨省收购的情况,而许多人囤下旧电池,会待价而沽,卖给价格更高的回收人。新法规不仅明确规定了回收必须具有正规许可证,同时规定不允许把废旧电池卖给非正规回收渠道,而跨省回收更是不可能。回收厂商还必须拥有正规的回收许可证,正规的专用回收车辆,跨省市运输还必须通过申请拿到许可证,可以说门槛陡然提升。
  未来的废旧电池回收市场:会形成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回收,电池厂商销售回收或将一体化,完全正规化运作,并有严格的监控管理。以下是该文件文字转换:关于严厉打击誹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铅蓄电池、机油市场应用的逐渐扩大,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产生量逐年增加,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将造成环境污染,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特通告如下:一、废铅蓄电池、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二、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产生单位,应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提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利用、处置。三、收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四、运输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五、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六、无资质而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或将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敦促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的单位、个人,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八、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行为。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一举捣毁“黑作坊”4家,抓获李某等涉案人员32名,查处涉案企业9家,查获非法处置的化工原料废桶余只。4月2日,江阴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定山村有一金属桶加工作坊,非法从事化工废桶的清洗翻新。掌握相关线索后,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联系环保部门。作坊内堆满了近千只各种类型的废料铁桶,地面上留有滴落的深色粘稠物质,加工车间内更是味道刺鼻,环保工作人员对废桶中残留物进行了取样检测,查明了处置废桶的方式,并对空气监测数据进行比对,认定该加工作坊废气超标。由于该作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且没有相关处置资质,江阴市公安局随即对其立案调查。针对本案团伙性、流动性、跨区域的特点,江阴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经过办案民警抽丝剥茧、层层深挖,一个以李某为中心的危废桶购销网络随之浮出水面。原来,李某前期做买卖铁桶的生意时,掌握了不少需要处理废桶的客户,于是从年10月开始,他就从这些客户手中非法回收废桶,用化学药剂“清洗”后刷上油漆后再卖出获利。
  本来,化工企业的废桶必须付费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的环保处置,但交给李某的作坊进行处理,不但不用付费,李某还会按每个8元的价格购买废桶。他回收废桶后将相应的化学药剂倒入桶内进行震荡“清洗”,化学反应的过程直接裸露于空气中不经过环保处理设备,由此挥发大量污染气体。李某及其团伙涉嫌污染环境罪,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年9月1日起施行,加大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擅自转移危废最高可罚款万元。


  修订案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万元,一些以往没有具体罚则的行为,也加上了相应的罚则。

 新《固废法》涉及罚款的主要变更点:

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罚则

修订案罚则

产生、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的;

5-20万元罚款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

10-万元罚款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10-万元罚款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

10-万元罚款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2-20万元罚款

所需处置费用三至五倍罚款,20万起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2-2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1-10万元罚款

10-万元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无退运,50万-万元罚款未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限产或停产,50万-万元罚款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或关闭,万-万元罚款
  我们要经营废电瓶、废油,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根据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电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电瓶、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那么合法经营废机油、废电瓶等,需要办些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证呢?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个是最关键的证,目前受新环保法的影响,此证含金量大幅提升,但是已经很难办了,据悉部分地区已经停办。
  那么我们来看看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申请单位情况简介;(2)《某某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已建单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7)《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书)》;(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帐登记式样;(9)有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10)其它相关资料。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排放污染物,是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物。
  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3》营业执照、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无锡全景、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等,网优危废编辑)
  希望相关企业或个人能从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否则不但损失钱财,还要被抓!伤不起啊!
  来源:网优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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