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要求,确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平等享受医保待遇及公共服务。根据《关于完善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利性的通知》(辽医保发〔〕13号)要求,从年起,我市取消市域内跨县区转诊,参保人员可根据医疗需求,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策解读:年全地区医保系统整合后按照“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要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参保人医院需要在当地进行转诊后才可以就医购药。年城乡居民整合时城乡居民参保人取消了市域内转诊,此次调整后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丹东市内自主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策解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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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医保经办服务指南之门诊大病待遇
丹东医保经办服务指南之基本医保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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