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蓝色字“A丹东公务员”
1.有较高的思想*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
5.符合引进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引进资格
(一)特别优秀人才:
特别优秀人才的资历或范围按《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营理院发〔〕21号)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二)具备以下资格的教授、副教授:
1.普通本科院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职教授和副教授;
2.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备以下资格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2.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以下资格的博士(后):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71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特别优秀人才不受年龄、学科专业、引进计划限制。
四、引进待遇
(一)引进特别优秀人才按照营口市人才引进*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工资等待遇。
(二)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外,引进人才还享受如下待遇:
1.普通本科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补贴60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校内津贴元/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按《营口理工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普通本科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后:住房补贴45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校内津贴元/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按《营口理工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博士:住房补贴35万元(税后),即买即付;校内津贴元/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按《营口理工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博士毕业前半年可提前上岗实习,实习期间享受元/月工资待遇。
(三)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与我市对口或相关单位协调,予以调转接收,对口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在有岗前提下,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不低于原待遇;配偶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由市人社局协助引进单位,根据其专业特长,推荐安排适当工作;
随迁子女就学,参照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由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办理解决。
(四)引进人才在学院工作至少10年,服务期限未满而提前辞聘或被学院解聘,须将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按比例折算返还给学院,申请周转性住房的须将住房返还。
五、引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网站、营口理工学院网站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
(二)组织报名
凡有意应聘者,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科研成果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各系、部)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将根据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等信息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初审、复审合格后,各用人单位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四)组织考核
学校安排适当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核。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治、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根据应聘人员成绩进行人员递补。
—/(营口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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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11月至年11月期间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
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招考岗位、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年11月24日9:00至年11月29日24:00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录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鞍职院网址: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元。
考生在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元,缴费36个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年12月11日-12月1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4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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