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1、绑定流程示例2、拍摄照片示例
提示一:今后若交通违法多保费将提高此外,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年),准备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我省将与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共享平台,今后交通违法将与公民诚信体系挂钩,若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多,在其购买保险时,将提高相关保险收费标准。
提示二:手机号变更请记得及时更新
为方便驾驶人今后开展各项交管业务,交管部门再次提醒,驾照登记信息(包括本人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已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应及时拨打交警咨询服务热线或前往当地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办理变更登记。
“新规”虽不新,但对于这条网传消息的大面积传播体现了大家对于交通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遵纪守法文明行车,是每一位驾驶人应践行的诺言,同意的请点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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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zgjt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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