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汇总
1、辽宁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人公告
2、辽宁丹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人(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3、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赴辽宁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0人公告
辽宁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人公告
原标题:年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号)、《关于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大人社发〔〕号)文件精神,大连金普新区决定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自主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对象为届和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截止目前尚未就业。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面试试讲,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与应聘专业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需承诺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执行)。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人员,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分两批进行,总招聘人数为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一)第一批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届和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生必须为师范生,不接受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
(二)第二批招聘对象
1.未参加第一批招聘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届和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生必须为师范生,不接受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和本地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2)。本科生必须为师范生,不接受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
4.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体美”专业优秀毕业生,可以应聘“音体美”学科教师岗位。(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3)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地点:大连开发区红梅小学(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新滨路6号)。
2.招聘时间:第一批招聘时间年7月31日;第二批招聘时间年8月4日(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8月5日(面试)。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招聘批次于招聘当日早7:30前准时到达考点,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未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当次应聘机会。
特别提示: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要求,请仔细阅读《年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事项》(见附件4),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需达到3:1竞争比例,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自愿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附件5);
(2)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已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教师资格证明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截图);
(5)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和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提前填写好个人信息,报名审核证件时出示查验,不需上交;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未携带就业协议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9)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1—7)的复印件,全部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综合考核人选。
报名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形象气质、综合素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满分为分,60分以上为合格。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满分为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时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试讲不超过8分钟,“英语”岗位应聘人员用英语试讲。
(五)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时间初定年8月上旬,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参加考察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审,确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如公示期满,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人员分配和服务期限
聘用后,由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具体学校分配。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类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关于农村学校实习经历,因疫情改为入职后,视情况安排。
六、联系电话
*策-
投诉举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七、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分两批进行,总招聘人数为名。第一批招聘7月31日结束,8月1日公布第二批岗位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及时
(二)第一批应聘人员请于7月26日18:00前将《年金普新区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及疫情防控情况一览表》(附件6)发至rsc
(四)自主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教材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
1.年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各省重点(建设)和本地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
3.音体美专业相关高等院校名单
4.年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事项
5.年大连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6.年金普新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及疫情防控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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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年7月16日
原标题:丹东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赴辽宁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本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员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学校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市直中小学、丹东市第十四中学(完全中学)、丹东市朝鲜族中学(12年一贯制学校)、丹东职专高中部,要求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研究生的本科学段必须为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朝鲜族中学放宽到延边大学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丹东一中、丹东二中、丹东四中,要求“工程”大学(地理学科放宽到辽宁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研究生的本科学段必须为原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市直中职学校专业教师,要求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原一批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舞蹈专业和基础课教师招聘条件与市直中小学相同;医学类教师要求原二批本科及以上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丹东分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原一批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以上批次本科普通高校及专业以报考者当年高考录取批次为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分类与适用请参照《教师资格条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7.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9.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流程
招聘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
1.发布公告
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
(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
丹东市教育局
2.网上报名(7月17日00:00——7月23日12: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八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字以内个人经历);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9)个人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彩色扫描件。
本次招聘要求诚信承诺参加报考。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本单位岗位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各项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电话告知。
被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7月27日早8:00-8:30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教材(附件5)、丹东市教育局年高校直招(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7)、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获取方式详见附件4),通过体温测量后(不超过37.3℃),到辽宁师范大学*河路校区北院文科二号楼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非考试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7月27日)
本次招聘由丹东市教育局组建评委考核组,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具体试讲课题7月26日13:00发布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
(
5.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复审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教育局。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由丹东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示由丹东市教育局在丹东市教育局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签约、复审、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5.因面试人员较多,预计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简单午餐。
6.因面试人员数量不确定,签约时间以最后用人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7.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丹东市第一中学:
ddyzschool
.ddezjiaowuchu
.bgs
.ddwzjwc
.y
.ddbz
.ddjzzw
.yudanfengdd13
.lyqssz
.dandong17zhong
.huixinjingqi
.shijiuttt
.xuao
.wenhaochaozhong
.shixiaofenxiao
.丹东市育鹏学校:lxr
.lhd
.xingfudddd
.ddjsxyrsc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丹东市教育局、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丹东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计划信息表
2.《丹东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报名表》
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4.大连健康码与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申请步骤
5.丹东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辽宁师范大学专场)面试教材目录
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丹东市教育局年高校直招(辽宁师范大学专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扫码↑↑获取附件
丹东市教育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5日
原标题: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辽宁省财*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4号)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于年7月28日至7月30日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有岗位所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4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7月14日(含)之后出生);
6.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并能够按期到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报到;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
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7月15日00:00——7月23日24:00)
因疫情影响,本着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的原则,本次招聘报名阶段使用线上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和姓名)发送至邮箱:scqjyj
(1)抚顺市顺城区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抚顺市顺城区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报名统计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生证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6)个人简历(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7)荣誉证书扫描件
(8)免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9)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按照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区教育局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面试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大连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获取方式详见附件5)通过体温测量后到辽宁师范大学指定教学楼等待面试。
3.面试(7月29日)
在区教育局的组织下,组成面试考核组,考核组由5名考官组成,主考官为用人单位领导,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公共考官。面试采取试讲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6,教材及文具、草纸统一提供,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文具;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试讲10分钟,主考官提问3分钟,问题以学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职涯规划、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等内容为主,在11分钟时,计时员会提示考生还有一分钟完成试讲),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取平均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主考官提问的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过程由顺城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考生需要注意面试自我介绍时不允许自报姓名,也不允许提及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信息。
4.考核与签约(7月29日下午-30日上午)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考核人选(以接到区教育局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复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若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核人员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上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及时通知其他人员不再进行签约;若存在岗位空缺,考核人员均没有签约成功,可在其他用人单位的相同专业内进行调剂。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5.体检(年8月上旬)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体检费自理。
6.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拟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到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报到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区教育局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5.因面试人员较多,预计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简单午餐。
6.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8.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策-(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抚顺市顺城区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岗位信息表
2、抚顺市顺城区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报名表
3、抚顺市顺城区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报名统计表
4、《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大连健康码与疫情防控行程卡申请步骤
6、抚顺市顺城区年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用书目录
7、用人单位简介(网盘: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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