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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1 19:42:00

7月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林,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组长李丹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宣传处负责人刘妍主持。检察日报、丹东电视台、丹东日报、鸭绿江晚报、丹东发布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通报工作环节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组长李丹介绍了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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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也感谢各位对检察工作长期以来的支持。下面,根据安排,由我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府建设。”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中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年9月再次指出:“中国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自年7月1日起,组织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在法律上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丹东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陈求发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先后三次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市委*法委专门作了书面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海鹰、*法委书记马延春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府联合下发文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到两级检察院进行充分调研和视察的基础上,专题听取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市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为我市全面推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

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诉讼3件。督促保护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余万元;督促保护农用地余亩、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1公里,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垃圾余吨;补种树木余株;督促行*机关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及时检测被污染河流,并对部分无证废品收购站、污染企业、违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整修多个烈士陵园设施。两个案件入选辽宁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一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委、*府工作中心大局,聚焦热点、重点,结合时事、实际,全面开展各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院部署开展了滨江(海)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同时指导各基层院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耕地保护、还塘于田”“恢复林地、保护青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医疗废物整治”“雾霾防治”五个专项行动。联合自然资源局对被毁损耕地余亩、基本农田余亩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森林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宽甸近百亩公益林补植树木情况,相关检察建议被宽甸县人大即将修订的林业管理条例采纳,将于近期提交上级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切实从立法层面加强公共利益保护;针对夏季在饮用水水源地洗澡、刷车、烧烤等现象频发,严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现状,我们邀请人大以及环保、公安、住建等*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职能交叉难题,促进达成共识,推动解决水源地污染问题;督促卫计和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保障改善民生民利。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去年,我们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先后对32所中学、96所小学、60所幼儿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覆盖商户家、小作坊36家、学校食堂82家。将“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确定为重点检查品种,将校园食堂、周边小饭桌等食品经营单位确定为重点检查场所,对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进货记录、票据是否齐备,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标识不规范食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共立案处罚9家,责令整改50家,发出监督意见书82份,指导办理证件15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查扣、下架、销毁。今年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启动了网络食品安全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三是坚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保护抗美援朝英烈及纪念设施”两个专项行动。我们以“一家人”“一盘棋”的思维,与*委*府共同谋划,督促行*机关追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1.6亿元,目前追缴到位余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对辖区内20余处文物设施及场所进行逐一走访排查,发现个别烈士陵园存在园区管理不到位、英烈纪念文物刻字残缺不全、烈士墓穴出现裂痕等现象。经与民*、文化部门联动,积极申请维修基金余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修缮,目前十多项改造项目已完工,“青棡林烈士墓”已原貌迁移至振安区烈士陵园内。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四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动行*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以诉前督促解决问题为常态目标,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和联席会议、圆桌会议同步并行等方式,督促行*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以提起诉讼为实现保护公益检察诉求的最终保障手段,在加强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提起全省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有效保障和促进依法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基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而新增加的一项职能,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聚焦“公益”核心,突出办案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保证办案质效,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丹东新一轮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环节丹东日报记者

在工作中,检察机关具体从那些方面开展公益保护工作呢?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

首先,检察公益诉讼是针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公益诉讼的一项新制度。年《民事诉讼法》和《行*诉讼法》修改之后,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四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职能,分别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以后,又增加了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所以目前我们的保护范围共有五大领域。当然,除了法律明确授权的五大领域外,在生活中,还有很多涉及公益保护的问题,这些都是在未来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继续“积极稳妥”开展探索的方向,我想随着时间的逐渐深入,探索也会转化为法律的授权,那么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的范围也会逐渐扩大。

检察日报驻辽宁记者站记者

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是如何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的呢?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组长

检察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公益诉讼。其中行*公益诉讼为主要形式,行*公益诉讼核心的程序有三个,立案、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其中诉前程序是核心程序。什么是诉前程序,就是公益诉讼案件,我们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要先向行*机关发一个检察建议,建议你积极履职,履职完毕了,案结事了。按照法律规定,行*机关接到检察建议之后,要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除了2个月的时限规定之外,还有一种就是紧急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2个月为回复建议的常态,但特殊情况下需要15日回复(出现公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比如我们地区办理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因为非法采矿造成地下水污染,地下水与饮用水源相连,导致附近村民不敢饮用当地井水、河水,靠外面送水生活,长达天之久,我们发现这个线索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建议环保部门进行河水、井水检测,这种情况如果等2个月就不合适,因此建议要求15日内回复,后来经检测符合要求,村民得以安心用水。除了法律规定的两个月或者15天的回复期外,实践中还有一些案件在2个月的时间内也是无法整改完毕的,我们也会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特殊考虑,比如补植树木,就要有一定的季节限制,我们会通过跟进监督的方式,实时掌握整改情况。但发出检察建议后,经督促,跟进监督,仍然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两益损害还继续存在的我们要提起诉讼。

丹东电视台记者

如果群众身边发现了公益诉讼线索,应该如何向检察机关反映呢?检察机关又会如何处理呢?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组长

公益诉讼相对于其他检察业务来说,是一种角色转变,由原来在家被动受案到现在需要主动出击。但因为这项工作刚刚起步,人员也不充足,所以目前也面临案件线索来源匮乏的难题,所以我们希望群众能把身边的公益诉讼线索反映给我们检察机关,可以是向市检察院,也可以是向所在辖区的县市区检察院,反映的途径,可以是信函,也可以给我们拨打电话,我们的法律监督电话是。我们会在接到举报后对线索进行调查分析,最后给大家进行线索排查反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我们首先要进行调查,是否存在行*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形,如果存在我们就会启动行*公益诉讼的程序,向行*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履职完毕,公益得到保护,就可以结案,无需提起诉讼,但如果经过督促,仍存在行*机关未完全履行职责的情形,而且公益损害没有修复的,我们要客观负责任地启动行*公益诉讼诉讼程序,以行*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行*机关已经穷尽了他的履职手段,但公益仍未得到恢复的,我们会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丹东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将公益诉讼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合力合拍,进一步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民生领域等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当好国家形象的代言人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同时,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努力,也需要行*机关、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公民的努力。希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开展,为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供稿:公益诉讼办案组教育宣传处

编辑:董宇丹胡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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