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具体事宜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速录员、辅警各1名。
一、聘用制书记员、速录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年龄在22-30周岁之间,应聘速录员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
4.书记员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速录员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身体健康。
二、辅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22-30周岁;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身体健康;
5.退伍*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招聘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年3月31日。
2.报名期间内,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退伍*人需携带退伍证,到振安区人民法院*治部报名。
3.参加统一招聘考试。书记员、速录员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看打、听打)测试、面试,辅警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面试。
4.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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