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18日至年5月18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年5月18日。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学校相关证明作为依据,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