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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11 17:59:00

为深入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近期丹东市委*法委通报了10件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典型案件。

01

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张某某系丹东市公安机关某派出所民警。年11月19日,张某某在办理滕某某夫妇被殴打案件中,既没有对案件调解结案,也没有对案件违法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罚,案件搁置一直未果,直到滕某某向公安部举报平台投诉,在丹东市局督办下才将案件办结。造成较大影响。

处理结果:因鉴于案件主办人张某某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02

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赵某系丹东市公安机关某派出所民警。年11月11日,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对待群众态度粗暴恶劣、言语辱骂群众等问题。此外,赵某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仅赵某一人询问,存在一人办案的问题。处理结果:赵某在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粗暴,辱骂群众,致使群众上访上告,造成较为恶劣影响,赵某主动说明问题,符合"从宽*策",给予赵某诫勉谈话处理。

03

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徐某某系丹东市公安机关某单位民警。年至年期间,刘某某以干工程资金周转不足为由,以出具借款收据、月3分利息方式,承诺工程结束给予分红,向被害人刘某等15人借款余万元。被害人找刘某某要钱,刘某某无法联系,不知去向。随后,被害人以被刘某某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年8月15日受理案件,经审批延期,于年9月14日立案侦查。该案嫌疑人刘某某一直未到案,卷宗内只有15名被害人陈述材料,且自年10月至今该案件未有任何相关工作材料及措施。刑侦大队民警徐某某身为人民警察,本应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及时查处,但其立案不侦的行为,不仅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处理结果:年4月14日,徐某某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04

法院系统典型案例

王某某系丹东市法院系统二级法官。年11月13日,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柳某某与被告矫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由王某某担任审判长并承办。立案后先行进行调解,但未达成调解协议。在案件审理中,王某某未严格按照审限要求审理案件,致使该案到年4月24日才结案。法律文书生效后,未按裁定内容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年5月28日,王某某被法院*组给予记过处分。

05

法院系统典型案例

李某某系丹东市法院系统法官。年、年,李某某在担任审判长审理朱某某涉嫌强奸罪(未遂)和杜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两个案件时,因不掌握相关规定,在判决后,未按规定将判决书送达朱某某和杜某某所在单位或辖区所属派出所,致使二人未被及时处理,继续上班。

处理结果:纪检机关于年3月29日给予李某某*内严重警告处分。

06

法院系统典型案例

彭某系丹东市法院系统执行法官。年至年,彭某多次接受当事人宴请,在办理案件当中多次接受当事人款物合计人民币11.万元。案件当事人何某某年11月所送5万元人民币在纪委接到相关举报找彭某谈话后,彭某以何某某名义将该5万元交到法院,作为何某某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费,并将交费票据附到该案件执行卷宗。其余款物均被彭某个人用于日常消费。处理结果:年9月24日,决定给予彭某开除*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年4月1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07

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颜某某任丹东市公安机关某单位大队长期间,身为*员领导干部,违法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擅自决定用公款让单位工作人员出国旅游;违反工作纪律,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决定将单位工程发包给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金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罪;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处理结果:年4月28日被开除*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8

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胡某某身为中共*员,任丹东市公安机关某单位会计期间,利用公款出国旅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严重违法*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处理结果:年4月28日被开除*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9

司法行*机关典型案例

年2月至12月,时任监狱系统尉某某安排其他相关干警在日常考核中违规帮助于某多获减刑分、上报表扬。年1月丹东市监狱依据上述虚假的月奖分和表扬获得的减刑条件,建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某减刑。年1月26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于某残刑,于某被释放当月即继续犯罪,造成恶劣影响。处理结果:尉某某于年8月26日被市纪委给予留*察看一年处分,并予以降级处理。其他有关干警受到相应处分。

10

公安机关典型案例

王某系丹东市公安机关某派出所民警。年6月在办理许某某手机被盗案中,调取证据后,主观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够刑事案件,便将案件转为治安案件。处理结果:年4月28日,经公安局*委会研究决定,因王某在办案中存在案件降格处理、存在执法过错,给予王某诫勉谈话。

来源

丹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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