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丹东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人社部、财*部《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年1月1日起,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我市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今年时值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第一次全省同步调整,要求更高、标准更细。为确保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平稳进行,市社保中心目对全市51.6万名企业退休职工退休类别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整理核审,预计6月21日开始发放。
来源:今日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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