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凤城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印发﹤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凤城市第一中学、凤城市第二中学、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和凤城市职业教育中心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学校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年、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8月3日前取得);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凤城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现场面试(试讲+答辩)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招聘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