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府和市*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丹东营商法治环境,现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府和市级行*执法机关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许可、行*处罚、行*强制、行*征收、行*给付、行*检查、行*确认、行*奖励、行*裁决等其他行*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不文明,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县(市)区*府和市级行*执法机关均确定了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人可根据投诉举报事项发生区域、具体内容选择对应的投诉受理机关。
二、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各县(市)区*府和市级行*执法机关监督投诉举报
丹东市行*执法监督投诉举报-
设在丹东市司法局,负责全市行*执法监督、指导工作。
特此公告。
丹东市司法局
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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