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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丹东市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丹东市开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3月24日,丹东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行*案件30起,行*处罚32人。其中,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府命令案件26起,行*处罚28人;阻碍执行职务3起,行*处罚3人;寻衅滋事1起,行*处罚1人。部分案例如下:
一、故意隐瞒行程
(一)3月16日16时许,东港市公安局椅圈派出所在排查时发现,物流大货车司机宋某出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与其行驶轨迹不符。经查,宋某为躲避疫情防控,同时备用两部手机,在驾车驶入东港辖区后,将行程卡显示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手机藏匿,向防疫人员出示备用手机的本地行程卡。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拘留5日的处罚。
(二)3月19日晚,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青椅山派出所接到县交通局移交线索:一大货车司机吴某所出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与其行驶轨迹不符。经查,吴某在驾车到青椅山高速口时,将行程卡显示重点